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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八批)

来源:江南体育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25 23:40:14

 

  1.投诉广西再生铅合法企业采取非法方式经营,未按照文件要求收集转移废铅蓄电池,未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造成收集不规范,生产排放不达标,厂内硫酸横流,对土壤及地下水导致非常严重污染,面对督察检查采取停产逃避方式。生产中产生的危废任意处置,对环境再次造成影响。

  1.南宁市经过全面排查梳理,发现市辖区内无合法的再生铅生产企业、无废铅蓄电池拆解处置资质企业;具有收集废铅蓄电池资质的企业有27家,企业相关信息已公示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且不定时进行更新。2.南宁市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治。一是每年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对发现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整改,均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考核。二是2018年至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维修等行业废铅蓄电池对环境造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专项行动等,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共查处2起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三是2020年市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共查处2起非法冶炼生产铅金属、收集贮存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四是2021年1月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下发整改文书16份,督促跟踪企业整改。3.2021年4月组织并且开展南宁市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做全链条排查整治,目前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1.继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排查检查力度。持续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非法经营活动,各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和协调,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2.强化培训,提升南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上的水准。同时,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鼓励、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星路137号西西里酒吧存在噪声扰民问题,一是每天营业至次日凌晨三四点钟,使用低音炮产生的噪声较大,二是门口经常集聚很多人,其喧哗声扰民,旁边的区政府机关1宿舍、教育厅宿舍区的居民深受其害。已向有关部门反映,始终没得到很好地处理。

  1.投诉反映的西西里酒吧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7号梦之岛购物中心一楼B108号,于2021年1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总面积约500平方米,每天营业时间从晚上8:00至次日凌晨4:00。酒吧店内划分为室内和室外2个功能区,室外主要经营餐饮服务,悬挂有2个小音响,以播放轻音乐为主;室内为演艺区,主要用于娱乐表演,内有低频音响6个、普通音响8个。

  2.2021年1月以来,青秀区政府共接到群众反映该酒吧音响设备噪音扰民投诉7次,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到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要求晚间营业时禁止使用悬挂于店外音箱,演艺区域禁止喊麦、敲敲打打等行为并严格控制音乐音量避免扰民,不得擅自增加店内音响设备。3.2021年4月18日晚,青秀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到西西里酒吧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监测公司对该酒吧南面厂界外一米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夜间环境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1.2021年4月18日晚,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酒吧下达了书面整改文书,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拆除产生高噪声的6个低频音响及室外2个悬挂音响,并降低音量,做好隔音处理。目前,该店已经按要求拆除低频音响。

  2.要求酒吧负责人限期整改超时经营问题,并对离场消费者大声喧哗的行为进行规劝,减小对周边小区居民的影响。

  3.不定期对西西里酒吧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将该地点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加强重点时段的巡查防范,防止噪声扰民重复投诉和反弹。

  在南宁(主要在横州市)、贵港(主要在桂平、平南)、梧州(主要在藤县)、柳州等地,沿西江而设的几十家内河船舶建造、修理企业基础设施薄弱、环保意识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铁锈、废油漆、废油污等污染物混合雨水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严重影响河流水质,给沿江居民生活用水造成极大的影响。此外露天除锈施工产生的大量污染物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给周边居民健康造成极大影响。投诉人反映,这些地方的环保部门、造船主管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进行监管,任由企业污染环境。

  1.南宁市横县辖区内沿郁江而设的内河船舶建造、修理厂共有15家,在产12家,其中造船厂9家,船舶修理厂3家。

  2.2021年4月19日-20日,横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一是发现投诉反映的铁锈主要来自造船厂和修理厂除锈作业清理不完全所致;造船厂存在部分油漆桶露天存放,大部分企业生产区场地未完全硬化,且未设置雨水导流沟和沉淀池;维修厂的废油集中收集贮存,但贮存点有跑冒滴漏现象。上述油漆和废油存在被雨水冲刷进入郁江的隐患。横县境内近三年以来郁江流域断面基本保持Ⅱ类水质,2021年第一季度断面稳定保持在Ⅱ类水质,水质优于国家考核目标。

  二是发现所有企业均采用手工砂轮打磨的方式除锈,但由于露天进行,粉尘未收集处理,且部分企业存在焊接粉尘吸尘装置使用不规范问题,对工作区域造成一定影响。

  3.2019年5月,横县生态环境局针对横县海棠船舶维修厂存在环境问题下达了整改文书;2020年7月横县经信部门组织全县造船行业安全生产暨规范管理会议,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021年4月10日在开展有关抽查工作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发了整改文书。

  1.针对2021年4月19日-20日检查发现的问题,横县生态环境局下达7份整改文书,责令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横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集体约谈在产的造船厂、船舶维修厂业主,责令业主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并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

  2.截至2021年4月23日,江东造船厂、海棠造船厂等企业立行立改,已陆续清理生产区杂乱物品,开始进行场地硬化等工作。

  3.下一步,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针对造船厂和船舶维修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完善环保手续,持续跟踪整改进度,推动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那平江蓉茉大道通往半岛闲居小区桥下河段,有一个排污口,一到下雨时,比如今天(4月17日)的小雨,有黑色污水流出来,仙葫片区建设了很多污水处理设施,还有这种问题,很不应该,投诉人认为是管道截污还不完善。

  1.投诉反映的排污口为那平江47#排放口,为雨污合流口,主要承载仙葫开发区西至盘古路、北至柳南高速、南至仙葫大道合围区域的排水,服务范围约31.1公顷。2.目前,该排口已纳入那平江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进行整治并已完工。整治前日常生活污水进入该排口上游的雨水涵管内直排那平江,日排污水量约为2000立方米;整治后污水主要通过泵站输送至那平江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现已基本实现旱天无污水直排,小雨无溢流。3.经调查核实,2021年4月17日下午17时左右,因片区降雨量较大,该排口出现了短时溢流情况,并于18时15分左右停止溢流。

  1.2021年4月19日上午,青秀区人民政府组织城区水环办、住建局、仙葫住建安监局等单位到现场调查核实,确定排口类型,明确相关责任单位。2.持续推进仙葫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有效收集旱天污水,提高污水收集率;督促项目业主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该排口雨天溢流频次。3.下一步,青秀区人民政府将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持续对那平江47#排口开展日常巡查,协调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建设,督促流域治理项目业主加强控源截污系统的运维管理。

  广西南宁市铭光瓦业有限公司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武大道通达物业园内,用含有臭味的胶水生产采光瓦,在生产烘烤环节产生臭气,切割环节产生的粉尘附着在皮肤上会造成皮肤瘙痒。投诉人请求监督改进该公司。

  1.投诉反映的广西南宁市铭光瓦业有限公司实为广西铭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北湖村委一队三角塘片。该公司主要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薄膜和添加剂,通过烘干、切割(吸尘)的方式生产瓦类产品。该公司未办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2.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配套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烘干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在厂区门口及车间内均能闻到明显异味。但在其生产过程中未发现使用胶水的情况。

  1.针对该公司所处的建(构)筑物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的行为,2021年4月20日对其下达《限期搬离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立案查处。2.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并拆除了部分生产设备;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搬迁。

  3.继续强化监管力度,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散乱污”非法企业排查整治力度。

  思贤路38号文旅厅旧房改造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功率柴油发电机产生很大的噪音,且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尾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施工方反馈,虽然承诺不再使用大功率柴油发电机,但是一直持续使用至今。也曾向市长热线投诉过多次,但是没有正真获得解决。

  1.投诉反映的是南宁市思贤路38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三栋住宅楼。该项目于2020年10月进场施工以来,施工设备中有一台柴油发电机,青秀区生态环境局接到关于柴油发电机运行噪音和产生废气扰民问题的投诉2次,均已到现场调查处理,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发电机,并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2.2021年4月18日青秀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项目工地进行核查,柴油发电机放置使用的房间已经使用中间有泡沫的彩钢板建成的密闭板房进行隔音降噪。

  1.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发电机,并强化隔音降噪处理,避免废气和噪声扰民。该项目已与供电部门签订了临时用电的供电合同,通电施工业务已受理。2.下一步,青秀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施工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庆灵路那黄小学旁有一个小池塘,池塘面上漂浮较多生活垃圾,2019年至今一直对该池塘进行清理,但现该池塘变已发绿发臭,疑似变为“黑臭水体”。

  1.投诉反映的池塘位于庆林路桥底,是庆林路东、西两段雨水管的排放口,经查阅管网资料,结合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池塘。2.良庆镇政府定期对池塘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因前期降雨较多,周边垃圾被雨水冲刷入塘,未能及时完全清理,造成水面漂浮有生活垃圾。3.2021年4月18日经对池塘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溶解氧、透明度、氨氮、氧化还原电位等数值均达标,不符合黑臭水体的认定标准。

  1.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岸边及水面垃圾进行清理,截至2021年4月21日已完成清理整治工作。4月18日组织对池塘水质进行监测,共采集3处点位水样,监测结果池塘水质不属于黑臭水体认定范围。2.加强河段巡查工作,及时清理水岸及水面垃圾,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加强对池塘周边工地的监管,禁止施工废水直排。3.加快推进玉洞运河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该池塘水体长期不流动的问题。

  1.江南万达华府江南万达金街的排烟管道布设不合理,导致整条街的餐饮店在营业过程中,油烟排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部分餐饮店深夜还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1.投诉反映的江南万达金街位于江南万达购物中心外沿商铺,1、2层为商铺,第三层为设备放置的平台,1、2层商铺餐饮店的油烟净化设施、抽风机以及空调外机等放置在外沿商铺3楼平台上,没有专用烟道通往购物中心5楼楼顶,距离江南万达华府B区的B1、B2、B3栋不足20米。

  2.2021年4月17日和4月19日,江南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发现:一是投诉人反映的“排烟管道布设不合理”主要是指三楼平台这一批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该平台设置的风机和油烟排放口,不是原设计图内容,为商家入驻后自行加建的,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二是部分江南万达金街商铺管理混乱,且在夜间经营时存在顾客大声喧哗、猜码,以及商家用扩声器招揽顾客的现象。三是地下室车库需要定期更换新鲜空气以及消防演练要求,需不定时开启排风系统,产生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1.2021年4月21日,江南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南宁江南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南宁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进行了约谈。一是要求商业管理公司减少在夜间使用万达广场排风系统的频率。二是要求商业管理公司加强商户22点后的管理,对于大声喧哗的客户及时制止,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客户。三是要求商业管理公司限期按规范要求制订风机和油烟排放口设置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缩短现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营业时间,加强油烟净化器的维护。

  2.持续督促落实整改,如确定无法设置专用烟道通至江南万达购物中心主楼楼顶,将责令金街违规排放油烟污染的餐饮企业限期有序退出或者转型为无产生油烟污染的行业。

  广西丰林人造板公司每天排放大量工业废气,有时有异味,近一年多来,该厂的排放的烟没有以前白了,呈灰色,附近居民家的灰尘也比以前多了。请调查处理。

  1.投诉反映的广西丰林人造板公司位于南宁市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26号,主要以外购木质材料为原料生产特种人造板。2.该公司使用一台19.5t/h的导热油、蒸汽一体锅炉,以树皮为燃料,锅炉烟囱高50米,锅炉配套建设有三级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安装有锅炉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在大门口向公众公示烟尘浓度实时数据。3.去年以来,经开区管委会曾多次组织对该公司现场检查,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该公司每季度监测一次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监测数据达标。4.2021年4月20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年度例行停机检修作业,经查看近三个月在线监控系统烟尘浓度的历史数据和该公司第一季度委托监测报告,未发现有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该公司周边已建成多个住宅小区,正常生产时,在静风等不利扩散条件下,企业工艺废气容易发生滞留现象,导致周边居民有时会闻到异味。5.该公司周边自2019年底以来先后有多个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建筑施工扬尘是该公司周边居民家灰尘增多的原因之一。

  1.2021年4月20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吴圩镇明弘社区和有关部门到丰林公司周边居民区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加强与居民沟通反馈和收集居民建议意见。                                         2.加大对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采取排放减量化措施。2.强化对明阳工业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力度,要求建筑工地完善环保设施。另外,要求明阳工业区进一步加大对园区道路的降尘保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海棠水泥厂码头将清洗石渣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就排放到旁边的郁江,造成河流污染。请调查处理。

  1.投诉反映的海棠水泥厂码头为广西海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横县水泥厂码头,已获得码头经营许可,主要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经营范围为石料和散装水泥,为散货码头。2.2021年4月19日,横县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横州镇人民政府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发现承租方根据客户需求,于2020年11月私自在码头建设一套石料清洗设备,冲洗废水经导流沟流入12立方米的沉淀池后排入郁江,该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                                        3.郁江流域横县境内全长144.5公里,2021年一季度流域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水质,优于国家考核目标。

  1.现场责令业主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行为,清理堆放现场废泥。2021年4月21日,交通部门下发整改文书,要求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清洗设备。2.2021年4月22日进行现场复核,发现清洗设备主要设施已拆除,废泥已清运。3.下一步,横县人民政府将继续监督承租方完全拆除石料清洗设备,并对厂区环境进行清理。同时,加强对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码头经营许可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杜绝私自安装经营许可以外的设施设备。

  华侨林场沥青搅拌站距离最近居民不足100米,去年下半年开始建成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的气体和粉尘污染,生产中也有污水排放至外环境,投诉人担心地下水受到影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请督促地方地政府调查。

  1.投诉反映的沥青搅拌站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张村五合华侨林场,建设单位为广西先路远绿色建材发展有限公司。该搅拌站于2020年9月份开始建设,于2021年1月初完成建设,2021年1月中旬至2月4日仍处于调试阶段就向项目工地供料,市生态环境局接到投诉,于2021年2月4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针对其未办理环保手续投入试生产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立案调查。2021年4月19日,邕宁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该搅拌站未生产,搅拌站内存在大面积临时建筑物(生产车间等)。

  2.该搅拌站采用干法制混凝土,不涉及产生废水的工艺。由于厂区未完全硬化,且未配套初期雨水收集池,存在路面积泥积灰随雨水冲入围墙外自然雨水沟的隐患。

  1.2021年4月19日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在相关手续完善之前不得投入生产;二是完善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池等,并对围墙东侧雨水排水沟进行封堵,杜绝带泥污的雨水排入外环境。

  2.目前,该搅拌站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完善各项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已经封堵围墙东侧雨水排水沟,完善雨水收集池和应急池。

  3.下一步,邕宁区人民政府将持续跟踪督促该搅拌站整改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东盟商务区合作路3号印尼园15栋B座有两家餐饮店(坚记生料、发仔生料)营业时间为下午4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经营时食客产生的猜码声、音响设备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投诉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处理效果不理想。

  2021年4月18日,青秀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坚记生料、发仔生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两家餐饮店晚上10点后存在顾客猜码、音响设备播放音乐和驻唱人员进行卖唱演出等行为。

  1.对坚记生料、发仔生料两家店铺负责人进行口头警告和教育,要求店铺负责人对顾客大声猜码喧哗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减小音响设备播放音量,在夜间10点过后不允许驻唱人员进店卖唱,避免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继续督促坚记生料、发仔生料餐饮店落实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对该片区扰民问题持续开展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及时对店铺经营噪声、顾客大声喧哗、高声猜码等行为进行劝阻,减少此类噪音污染。

  横州市百合镇江口村云燕石场、狮子山石场:1.生产场地和其他设施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开采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粉尘,导致周边农作物减产。3.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强行施工,造成山石压埋六玄山后耕地,损坏农作物和水利灌溉设施。4.石场运输石料车辆严重超载造成道路多处损坏也从未修补维护。投诉人多次反映至县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但石场依然未整改,希望责令石场停业整改并作出处理。

  1、投诉反映的云燕石场、狮子山石场实际是横县云燕石场百合狮子山矿区,办理有采矿证、环评和安全生产等手续,2020年通过市级绿色矿山核验。2、2021年4月19日,横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调查,企业当天未生产。调查核实情况为:一是该石场超越批准临时用地范围安装破碎设备。二是该石场作业区相关工序配套有布袋收尘器、防尘罩、喷淋装置、雾炮车等降尘收尘设施,出入口建有车辆冲洗槽。三是石场周边耕地现场未发现有粉尘附着污染农作物的现象,企业曾与农户协商进行补偿处理,大部分农户已接受了石场的补偿。四是未发现违规爆破情况,前期爆破过程有少量石头滚入桉树林和水渠,有小部分桉树受损,未造成水利设施损坏。五是百合至四官公路的硃砂桥两头路面出现破损情况,从乡道到石场生产区的道路,东面道路约1.3公里企业已进行硬化;西面约400米道路是泥路,下雨容易出现坑洼现象,企业在路面进行铺砂,但因土地权属不清尚无法进行硬化施工。

  1.对企业超越批准临时用地范围建设破碎设施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企业清理耕地上的石料和设备,恢复耕地原貌。目前企业已缴罚款,正在整改中;加强对该采石场环境监管,加大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防止扬尘污染;组织农户与企业协商解决桉树受损问题;石场已联系百合镇政府商议修复破损道路事项。                                     2、下一步,横县政府将督促企业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的,及时进行协商补偿。同时,加强对企业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作业,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生产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给周边群众造成损害。

  龙岗片区中铁江湾山语城楼下商铺的排烟管道不通畅,导致住户受到油烟的影响。原因是该楼盘开发商未完成排烟系统建设,相关部门也给予竣工验收,并且批准楼房销售。投诉人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处理效果并不理想。

  1.投诉者反映的中国铁建江湾山语城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7号,该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有商铺专用油烟管道。2.2021年4月19日,邕宁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经核查,从事餐饮业的商铺主要集中在该项目的35、36栋商业铺面,该处建设配套有商用专用油烟管道,排放口位于35、36栋交叉处的3楼裙楼楼顶。因设置在3楼裙楼楼顶的油烟净化设施开机时间和餐饮商铺的营业时间不同步以及排放口和油烟净化设施因后期运行时维护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实际处理油烟效率不明显,处理效果不佳。

  1.督促指导开发商和物业针对群众投诉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排查小区餐饮商铺的油烟排放走向,确保油烟进入专用烟道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 在餐饮店营业排放油烟时段内禁止停运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开发商和物业已对现有的商铺配套建设的专用油烟管道进行排查,对发现有泄漏、堵管的地方进行修复,对设置在3楼裙楼楼顶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气口进行改造,并做好隔音降噪措施。                          2.下一步,将对该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其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增加监管频次,巩固整治成果。

  大沙田永兴路的永兴小学广播时采用高音喇叭播放,广播声对附近的居民产生影响。

  投诉反映的良庆区永兴小学位于大沙田永兴路49号,是良庆区一所民办小学。经现场调查,永兴小学按照教育教学常规进行广播管理,每天广播时间相对固定,即上午8:00—11:25,下午14:30—17:05,其中上午8:20—8:30为课间操,其它时间段按教学要求只有上下课的铃声,播放时间是调试好的;学校采用的是正常广播系统。但由于部分民房紧挨学校,学校广播声会传到周边居民房,给附近的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1.良庆区教育局要求良庆区永兴小学降低学校广播声音,严格按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

  2.督促永兴小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广播,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争取获得群众的理解。

  原地委大院东门旁边有许多烧烤摊,经营时间是晚上8点到次日凌晨2点,经营时产生的油烟以及食客猜码、打牌发出的噪声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1.投诉反映的原地委大院东门旁指的是明秀北一里通往万秀村南毛小区前空地,所反映的烧烤摊均为三轮车流动摊贩,以及往万秀村方向沿线多家餐饮店。因该区域距离地委大院、南毛小区居民住宅楼较近,不时有周边居民投诉噪音扰民问题。2.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曾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多次整治,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大多经营户受利益驱使导致夜市乱象反复出现。3.2021年4月18日,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再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经调查,群众所反映的烧烤摊均为三轮车流动摊贩,现场约有15摊,主要经营牛杂、烧烤等小吃。往万秀村方向沿线家饮食、药店等商铺。经营过程中部分食客存在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4.群众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1.针对2021年4月18日晚发现存在15摊流动摊点的问题,现场对摊主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取缔。2.2021年4月19日晚,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出动36人再次到该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地委大院东门周边区域烧烤摊经营者开展有关噪声的法律宣传教育,共发放《噪声扰民行为法律责任告知书》9份,教育劝阻35人次。3.截至目前,已对该路段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周边饮食商铺在营业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噪声扰民等不文明的行为。

  4.继续组织对地委大院周边区域的烧烤夜市餐饮商家进行规范整治管理,加强执法巡查。

  1.广利园小区二栋楼下的生活污水管破裂好几年没人修补,导致生活污水溢出,直接排到路面上,产生的臭味,污染周边环境。

  1.投诉反映的广利园小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边阳新街4号,该小区属于无物业小区。                     2.2021年4月19日,西乡塘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广利园小区二栋生活污水溢流处为二栋雨水排水管(未破损)下水口处,该雨水管由楼顶经过居民阳台直通一楼地面(因设计问题该小区雨水管排水口未连接下水道);由于小区无物业管理,部分业主将报废电动车、摩托车堆放在小区住宅楼楼下。

  1.已经由边阳社区联系施工人员对广利园小区二栋雨水管排水口加装排污管道,引导生活污水直达下水道。2.2021年4月19日,新阳街道办联合城管中队及边阳社区对广利园小区“僵尸车”废旧杂物等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广利园小区二栋雨水管排水口已经加装排污管道,引导生活污水直达下水道。小区堆放的报废电动车、摩托车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3.结合创城、创卫工作,加强对无物业小区的环境问题开展整治,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隆安县城厢镇东信村有一家规模养猪场(经纬度:107.8312373,23.2184931),该养猪场臭气熏天,蚊虫苍蝇泛滥,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粪便、污水未进行有效处理就近直排入水库和河道,导致水库和河道发黑发臭,影响下游居民饮用水井水质和农田灌溉。群众多次投诉到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未得到解决。希望能整治、消除该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

  1.群众所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隆安县城厢镇东信村雷考山。该养猪点建有7栋猪舍、3个化粪池和1个沼气池。

  2.群众反映的河道和水库是东信村雷考山山脚下的天然沟渠和那密山塘,那密山塘水主要用作农业灌溉。养猪点周边有东信村那坝屯和那落屯2个饮用水取水点,均为地下型水源地,其中那坝屯取水点位于那密山塘西南方向约330米处,那落屯取水点位于那密山塘南面方向约280米处。

  3.2021年4月19日,隆安县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养猪点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该养猪点存栏大猪50头、母猪35头、小猪105头,部分猪粪水未经处理通过天然沟渠汇入下游的那密山塘。经监测,养猪点外排废水污染物超标,那密山塘塘水、那坝屯和那落屯取水点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除那坝屯取水点浊度超标外)。

  1.2021年4月19日现场责令该养猪点立即封堵排污口,禁止将猪粪水直接外排。                                     2.对该养殖点未经处理外排猪粪水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将已排放至沟渠中的生猪粪污水抽回处理,并将周边沟渠内的生猪粪污泥清理干净。

  3.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指导该养殖点进行雨污分流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养殖场(户)的监管,规范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

  顺风街二巷有一个检测站,检测站里的007酒吧、857酒吧以及烧烤摊在经营时产生噪音(音乐声、食客猜码声)、震动和油烟,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1.投诉反映的检测站位于金象大道40号,为广西八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大沙田检测站。投诉反映的007酒吧,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宁市零零七音乐吧;857酒吧,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宁市良庆区捌叁柒餐饮吧。两个酒吧均已取得经营合法手续。

  2.针对007酒吧噪音、震动扰民问题,良庆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0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委托监测公司对噪声和振动进行监测,该酒吧噪声和振动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未发现其违规行为。

  3.经调查,检测站内的烧烤摊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噪音、油烟扰民的情况。群众举报该问题属实。

  4.针对857酒吧噪音、震动扰民问题,已于2021年4月15日开展顺风街联合执法行动,并责令停业整顿。

  1.开展对857酒吧的复查工作,暂未发现其存在营业活动。同时要求007酒吧严格做好噪音防控工作,避免噪音扰民。2.组织城管部门对该检测站内外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查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3辆,执法人员15人,对无证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摊摊主进行劝说和教育,宣传有关政策要求,劝离违规摆卖摊点21摊,对教育劝离拒不配合、继续违规无证占道经营的摊点暂扣桌椅板凳15张等违章物品。3.加强对顺风街酒吧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整治长期有效。同时,对该检测站内烧烤摊噪音、油烟扰民问题进行跟踪,加强巡查,还居民一个有序、良好的市容环境。

  那洪街道惠东新城附近(经开区第三小学对面)有一条下水道每月都会出现有一次化粪池溢流,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而且处理也不及时,清理也不干净。

  1.投诉反映的汇东星城小区位于南宁市那洪大道37号,由广西景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目前入住率已达到80%以上。2.2021年4月18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群众反映每月化粪池溢流问题发生在汇东星城三期3A、3B栋的主排污管,该主排污管按设计规格为DN200PVC管,长度约60米,每月由景汇物业公司对出现堵塞的管道进行疏通,将小区与市政排口处检查口打开排出污水后进行处理。

  1.对景汇物业公司下达书面整改文书,责成该公司采取临时措施对化粪池开展清理和管道疏通工作,同时排查原因,及时对排污问题进行整改。2.景汇物业公司根据初步排查的原因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于4月20日开始进行围挡施工,计划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3.继续督促并跟踪汇东星城三期3A、3B栋的主排污管整改工作,加强对辖区物业小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古城路大板一区旧城改造项目经常在午间、夜间施工,施工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该项目从年初开始施工,目前在进行桩基础作业施工。希望相关予以解决。

  1.群众反映的是南宁市古城路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工程,项目地址为南宁市古城路4号,施工单位为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0年7月进场施工,目前施工进度为地下土方施工,周边较大的居民区有北侧的古城馨苑,东侧的广西民宗委大院,夜间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群众投诉问题属实。2.已对该项目2021年1月20日违法夜间超时施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核实,该项目于2021年4月12日、13日、19日、21日已经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3.2021年4月18日18时32分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项目未施工;2021年4月20日22时42分再次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项目未施工。

  1.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进行约谈,并对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科学合理编制施工计划,依法文明施工,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严禁超时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需连续施工作业时,须办理“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并提前向周边居民公告后方能施工;三是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对施工的理解和支持。2.继续加强对该施工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监管。

  中山路医疗器械厂宿舍旁边的3家餐饮店(邕州品粥、小福林、靓仔粥、)通宵营业,在营业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噪声和油烟污染,严重扰民。曾向110、城管都反映过,但处理效果不佳,扰民现象循环反复,没有得到解决。

  1.投诉反映邕州品粥与小福林分别位于中山路20号、22号,名称为南宁市邕州品粥馆。邕州品粥馆厨房在二楼,设有1个炒炉、1个烧烤炉及烧烤设备,使用燃料罐装燃气,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抽往楼上排放。2.靓仔粥位于中山路24号,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宁市靓仔粥楼餐饮店。该店厨房设有1个炒炉、1台一体化烧烤车,烧烤车内自带油烟净化器,以环保炭为燃料,经营过程产生的油烟经两条排烟管道接入两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该楼楼顶排放。3.2021年4月18日,青秀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3家餐饮店距离周边居民不足2米,经营过程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在运转时产生较大的震动及噪声,现场有油烟异味。

  1、对南宁市邕州品粥馆和南宁市靓仔粥楼餐饮店两家店铺下达书面整改文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油烟净化器的隔音降噪及除臭整改。2.继续跟踪该三家店铺整改情况,举一反三,不定期对中山路一带餐饮小吃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

  周鹿镇周水村伏岜屯的周水村采石场在2021年元月已被马山法院撤销土地证,现该采石场使用的土地证是假证。该采石场在爆破时产生震动,影响投诉人的房屋安全。该采石场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很大,并破坏了周水村伏岜屯的生态林。

  1.投诉反映的周水村采石场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建设,已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月3日),经法院判决,该石场矿区所在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被撤销,但该矿山不是净矿出让,而是矿地分开,矿山与土地单独处置,采矿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

  2.该矿山2016年5月以来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取得手续后开展扩建工作,目前矿山已完成基建工作。50万吨碎石生产线年获批后因用地纠纷尚未建设。3.该矿山占用Ⅱ级保护林地已获得自治区林业厅使用林地手续批复。群众举报该问题部分属实。4.经查,该屯房屋确实存在天面、墙壁等处存在不同程度开裂损坏情况。2012年4月,原安监部门曾对该矿山进行爆破安全技术鉴定,报告显示自2011年7月29日至2012年3月29日期间的爆破施工不会造成周水村伏岜屯民用房屋的损伤。另外,根据矿山基建和排除危石需要,2020年3月5日以后爆破作业用药量,均未超过其爆破方案设计的最大用药量。

  1.根据法院判决,依法做好涉及采石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撤销后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周鹿镇政府做好群众维稳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2.继续做好对该采石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开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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