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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IPO 在研项目研发费用前后不一致深陷专利侵权纠纷

来源:江南体育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31 05:47:16

 

  中沪网了解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3年第30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的首发事项。

  据悉,宏工科技主要聚焦于以粉料、粒料、液料及浆料处理为主的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锂电池、精细化工、橡胶塑料、食品医药等下业提供一站式的物料综合处理解决方案。

  据招股书显示,宏工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53,201.54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智能物料输送与混配自动化系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中沪网查阅有关的资料后,发现宏工科技存在以下问题,现金流告负,毛利率下滑,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弱;在研项目研发费用前后不一致,信披质量堪忧;深陷专利侵权纠纷,判赔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据招股书财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宏工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208.85万元、57,921.52万元、217,822.3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574.34万元、4,993.50万元、29,738.69万元,公司2022年业绩实现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各期,宏工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8.45万元、12,671.76万元、-5,336.80万元。虽然公司2022年业绩呈现大幅增长,但是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由正转负,出现“失血”状态。

  还需引起注意的是,受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而且总体呈现下滑的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分别是36.75%、29.22%、31.06%,2021年,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滑了7.53个百分点,2022年虽有好转,但是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也远远低于2020年。

  除此之外,宏工科技还面临较大的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宏工科技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0.32%、83.87%和85.03%,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受合同负债余额占负债总金额的比重较高的影响。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55,576.47万元和119,457.75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占比分别是56.66%和43.71%。截至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5,301.15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3,481.23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宏工科技流动比率分别是1.28、1.11和1.07,速动比率分别是0.80、0.70和0.54。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下滑。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一般而言,流动比率维持在2、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而报告期内,宏工科技流动比率一直低于2,速动比率一直低于1,可见宏工科技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弱。

  据招股书“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处显示,截至上会稿招股书签署日,宏工科技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共有18个,其中项目“全自动吨袋包装机的研发”,目前处于部分构件单体测试中,预计研发费用为380万元;项目“单螺杆捏合制浆系统研发”目前处于图纸设计中,预计研发费用为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招股书“研发项目情况”处显示,项目“全自动吨袋包装机的研发”的预计研发费用为760万元,这比招股书“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处披露的研发预算高了380万元;项目“单螺杆捏合制浆系统研发”的预计研发费用为700万元,比招股书“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处披露的研发预算高了200万元。

  从上可见,宏工科技招股书信息公开披露的真实性令人质疑,事实上,宏工科技就曾因为信息披露质量而遭到深交所问询,据宏工科技落实函显示,宏工科技问询回复及招股书中存在多处信息披露不一致情形。例如,招股书中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售后服务费用分别为661.21万元、1,264.67万元和7,012.67万元”,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年售后服务费分别为661.21万元、1,264.67万元及6,990.55万元。对此深交所要求宏工科技、保荐人、相关内核质控部门全面复核申报文件,说明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需更正事项,请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披露质量和申报文件质量。

  不查不知道,一查发现宏工科技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信息便查出8处错误,包括笔误、数据计算错误、表格公式引用错误、数据统计错误等。比如,招股书P24,表格中2021年存货周转率为1.44,2020年存货周转率为1.19,而修订后表格中2021年存货周转率为1.42,2020年存货周转率为1.17,对此,宏工科技解释说“笔误”;另外,首轮问询回复函修订前为“表格中2022年票据结算金额58,770.41万元,同比47.01%”,而修订后为“表格中2022年票据结算金额81,226.91万元,同比103.19%”,金额相差2.25亿元。对此,宏工科技解释说“表格公式引用错误”。又比如,申报稿修订前为“2021年公司合同负债及预收款项同比增长273.40%”,修订后为“2021年公司合同负债及预收款项同比增长227.40%”,相差46个百分点。对此,宏工科技解释说“数据计算错误”。从上来看,宏工科技信息公开披露质量的不重视,这也是对广大投资者的不负责任。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宏工科学技术研发费用分别为2,090.18万元、3,211.09万元和12,793.03万元,其中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分别为1,127.78万元、1,856.60万元和8,010.87万元。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较2021年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对研发人员薪酬增长所致,对此,宏工科技解释说,为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对研发人员数量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导致研发薪酬支出大幅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98人、146人和587人,2022年,公司研发人员较2021年增长了441人,较2021年同比增长302.05%。

  从上来看,宏工科技很看重研发,但是公司取得研发成果却有点不尽人意,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所拥有的已授权的专利共231项,但是发明专利却只有8项。

  2022年9月2日,深圳市尚水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水公司”)起诉宏工科技,尚水公司认为宏工科技侵犯其专利权,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法院判令宏工科技立马停止侵害尚水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9.8)和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3.8)的行为,包括立马停止制造、销售若干高效制浆系统;二、请求法院判令宏工科技赔偿尚水公司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被告的侵犯权利的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三、请求法院判令宏工科技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目前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3年4月11日,宏工科技收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银河”)起诉宏工科技及其子公司湖南宏工的相关诉讼材料,佛山金银河认为宏工科技及其子公司湖南宏工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请求如下:判令宏工科技及其子公司湖南宏工立马停止对原告ZL4.1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害,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判令宏工科技及子公司湖南宏工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00万元、维权合理费用10万元,合计赔偿810万元;宏工科技及子公司湖南宏工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该案将于2023年6月2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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